16.豫卦 - 周易譯解 葉欽民
(鳴豫,耽於逸樂的名聲傳之外。)
[象辭]「初六之耽於逸樂而聲名狼藉於外」者,乃是說初六過分耽於逸樂,所以招致凶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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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介於石。不終日。貞吉。
象曰:不終日。貞吉。以中正也。
六二,陰居柔位,居中得正,故能自知本質柔弱,而恪守力行柔中之德。且在六爻中是唯一與九四「由豫」者無關係的一爻,因與上無應,上下又皆為陰所止。故當上下諸爻都沉溺於豫樂之時,唯六二能思慮幾微,守志能耿介如石一樣不為所動,不沉溺逸中,所以可獲吉祥。
[爻辭] 品性耿介如石。不會整天沉溺於逸樂之中。故能因守持貞正而獲吉祥。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中得正,故當在上下各爻街沉溺於逸樂時,唯獨能保持清醒,堅守中正,不為所惑,所以可獲吉祥。(介於石,如磐石堅貞不可動搖。終日,指一整天,喻指所有時間。)
[象辭] 「不會整天沉溺於逸樂之中。故能因守持貞正而獲吉祥」者,乃是因為六二居中得正,故能正確地居中守正,不隨意苟從之故。
六三:盱豫。悔。遲有悔。
象曰:盱豫有悔。位不當也。
六三,陰居陽位,處兩卦之際,履非其位,柔弱又不安於分。且緊挨著九四「由豫」者,故而趨炎附勢,巴結討好有權勢的上司,迎合其心意,以能求取逸樂。然這種態度並不為九四所取,而有懊悔。如不及時改正自律,仍流連徘迴於尋逸樂之中,終必產生悔恨,結局不吉。
[爻辭] 以奉承於人求取逸樂。應盡速悔改。如遲滯不改就會後悔莫及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陽,不中不正,才疏又好鑽營,以求取逸樂,雖樂此不疲,卻不受待見。故如不及早悔悟,到身敗名裂時,必後悔莫及。(盱,xūㄒㄩ,仰視,或張大眼睛。這裡指討好謟媚之意。遲有「悔」,介於吉凶之間的斷辭。有懊悔之事。)
[象辭]「以奉承於人求取逸樂。應盡速悔改」者,乃是因為六三居位不當之故。
九四:由豫。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簪。
象曰:由豫。大有得。志大行也。
九四,陽居陰位,為唯一陽爻,上承六五垂青,兼得眾陰的應合,不但成為逸樂依託的中心,除能與眾同樂,又能承擔君王逸樂之重責大任,故其逸樂有其理由。但畢竟處多懼之位,難免會產生疑慮。故而戒之,只要剛直不移,依正道而行,就無須投鼠忌器,自可得眾人擁護。
[爻辭] 逸樂能有正當理由。故能大有所得。但要做到不被置疑。才能像髮簪聚束頭髮一樣,獲得眾人的擁護。 易言之,由於陽居陰位不正,居大臣之位,承柔弱之君,又是眾人取逸樂之所在,且必能不負所託。但因居多懼之位,難免投鼠忌器而有所顧慮。故戒之,必須注意誠信,既能不被上下猜疑,那麼就放膽去作,必能大有所得。由,由來,理由「盍,與「合」同。朋盍,友朋聚合。簪,古代用以束頭髮的管狀飾物。)
六五:貞疾。恆不死。
象曰:六五貞疾。乘剛也。恆不死。中未亡也。
六五,陰柔得中,居於尊位,以柔弱之資,居逸樂之時。若耽於逸樂,即成為其「疾」。又下乘九四之剛,是以柔君乘強臣之上,再加上眾陰也都歸依於六四,故有大權旁落於六四近臣之患。不過,六五畢竟居中能行剛中之德,故能常懷戒惕,小心謹慎,故尚不致於滅亡。
[爻辭] 能夠認真地看待自己疲弱的處境。這樣才可以恆存而不亡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尊位,連自己都得仰賴九四才能獲取逸樂,難免有大權旁落之感。但因居中能行剛中之德,也絕非麻木不仁之弱均,故只要堅守中道,不敢耽溺於逸樂,那麼就還不至陷自己於亡途之中。
[象辭]「六五之能夠認真地看待自己疲弱的處境」者,乃因六五所淩乘的是強臣的九四之故。「這樣才可以恆存而不亡」者,乃說明因為六五居中,尚能慎行剛中之德,故尚不至於滅亡。
上六:冥豫成。有渝无咎。
象曰:冥豫在上。何可長也。
上六,陰居柔位,處於豫卦之極,本有極度縱情逸樂之象,甚至已到昏冥,醉生夢死的程度。那麼逸樂就成為一個負面名辭。尤其正處於至物極必反之際,樂極必生悲。然因上六得正,能正視「有渝無咎」之警訊,故能懸崖勒馬,改過自新,故部會長久昏冥,終能避免於咎。
[爻辭] 縱情逸樂已幾近於冥頑不靈。及時改正仍得已免於咎害。 易言之,由於以陰居豫卦之極,因本質柔弱,以致沉迷於逸樂之中,醉生夢死,已到無法自拔地步。故戒之,借其自之能力,反躬自省,則仍有機會逢凶化吉,病避免咎害。(冥,昏昧。成,已成事實。)
[象辭] 「縱情逸樂且居上終極之上位」者,乃意味著情勢不可能長時不變之意。 (上,上位極限之意。)